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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11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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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聯合報健康版,曾讀到一篇文章:『為了妻女,力博死神。』文中描述作者的哥哥罹患胃癌第三期,手術後再次查出癌症轉移,當醫師也無能回天時,對病患忠告:「想做什麼就趕快去做!」。病患終於覺悟:他為了無法割捨的妻女,與其坐以待斃,不如奮力一博。下定決心,全力迎戰癌症,他除了再次接受化療,並且只要體力允許,必然運動,強化體能,如此這般,至今已是第五年。

這個故事,固然傳達出驚人的意志力,但也同時說明「運動」在健康中,扮演著重要的角色。

我常常面對癌症病患,週圍也常常有一大堆,號稱身體不好的人,但是當我苦口婆心的告知運動的重要時,這些人,總會極盡可能的講出各式各樣的理由,來解釋不是不想運動,而是情非得已。

三個月前,我號召一批親朋好友一起去上太極拳的課程,沒想到,由最初的十多人,在為期三個月的課程之內,紛紛落跑,最後只剩下一位,我心知肚明,但偏偏還有人不識相,跑來跟我說:「對不起」。於是,我笑著回他:「千萬別跟我說對不起,你的健康不是我的責任。」

曾有專家指出,要讓一件事情變成習慣,必須重複動作21次。但也另有專家分析,要讓一件事情做不成,只需找到三個藉口。

誰都知道「運動」不可能只做一次,就能促進健康,若沒有養成習慣,「運動」就像是口號,永遠不會對健康有益。但話又說回來,要找出三個理由,說服自己不要運動,真是易如反掌,於是,「不動」遠比「運動」容易多了。

何必多費唇舌來強調「運動」是多麼有益身心的事呢?有些人,就是「不見黃河心不死,不見棺材不掉淚」,運動當然關乎健康,但它更需要自覺。若真的像聯合報中所刊的那篇文章,直到病入膏肓,才開始實行運動,坦白說…還需要賭一把運氣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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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 (2筆)
1.
妳好,經過這裡因為感觸良多決定留言。我父親一直都是除了刮風下雨全年無休早起運動的人,決定向他看齊的我也在最近找到屬於自己的運動節奏。運動這件事自我的決心真的相當重要,我本來有有一群爬山和練劍的夥伴,一段時間下來,堅持下去不找藉口的人也很稀少。改變別人真的不容易,只能祝他們好運吧。
 
wanderland 2006-11-11 20:07:35 留言 |
2.
唉~ 這讓我想到老人家常說的一句話:「不見棺材不掉淚!」
好貼切喔~
其實為自己不想做的理由隨便找也可以找個十個
也其實就算只有一個理由,就可以讓自己〝晃晃〞的生存著
直到發現,為時已晚~。
 
quietly 2006-11-16 08:13:02 留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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